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1-31 23:51:17
问题描述:
你好!
想咨询你一下,第一:夫妻在一起3年了,有一个2岁的女孩子,由于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架,每个月最少最少都要吵2次架,都吵了3年了,男方实在受不了了,男方想离婚。可女方不同意,女方说要“要离婚可以,拿20万,我就把小孩带走”。可男方一年到头,不吃不喝也就只有2万块。两人在一起3年了都没有存到一点钱。跟本就没有钱,怎么给呀?。第二:就是男方想要小孩的扶养权可以吗?(男方有固定的工作,一个月的工资+社保+医保共2000/月。而女方是做服装流水线的,她工作不稳定,由于她自己的原因她经常换工作,不管在哪个工作,她最多不超过3个月,最少10天,都就自己不干了。)第三:由于男方和女方不是同一个省份的,男方向法院起诉时,传单是寄到男方家。还是女方家?。第四:开庭时男女双方都得到庭吗?可不可以通过律师委托,自己不出面?(这样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呀?)。第五:像这样通过法院离婚,该花多少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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