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与不良移动增值服务商签定的代收费协议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29 09:40:59
问题描述:
1、我手机上有第三被告人的宣传资料,违反了他们2007年1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 总则(v3.0)》第四章 SP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二、SP 的基本义务3. SP必须保证在客户使用业务之前,充分知悉以下信息:价格、业务形式、使用方法、取消方式等。 16. 禁止SP和终端厂家直接进行终端内置业务的合作 为维护客户利益,使通过终端接入中国移动通信网络使用业务的客户获得质量可靠、服务完备的业务,SP不得和终端厂家直接进行终端内置业务的合作。(该处“业务”是指:通过中国移动代收代计信息费的业务及不通过中国移动代收代计信息费但需连接到中国移动通信网络的业务)第八章 客户服务原则二、客户服务要求 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固定的客户服务热线: 10 禁止SP和终端厂家直接进行终端内置业务的合作。 为维护客户利益,使通过终端接入中国移动通信网络使用业务的客户获得质量可靠、服务完备的业务,SP不得和终端厂家直接进行终端内置业务的合作。(该处“业务”是指:通过中国移动代收代计信息费的业务及不通过中国移动代收代计信息费但需连接到中国移动通信网络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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