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0-01-28 21:39:4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私立高校的教师。最近,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我想辞职,并上交辞职报告。但是从上到下找了很多领导都不能得到批准。他们的理由是最近的某日,学校刚刚颁布了新规定,教师辞职必须在一个学年即两个学期结束后才可以离职,而且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但我当时和学校签订合同中并无此规定。而且我在网上查看劳动法,被雇者只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我今天去当地仲裁部门咨询。得到答案是,如果申请仲裁,全部过程要两个月。仲裁后,如果校方不执行,我再向法院起诉,要用最多六个月才能得到解决。时间上来讲,我确实耗不起。
想请律师帮助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有什么办法与校方解除劳动合同?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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