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已下来,如果二审在7月1日后能否适用新的侵权法,谢谢
更新时间:2010-01-28 13:20:26
问题描述:
各位先谢谢了,我是2008年12月22日把车子借给朋友撞了人,认了全责,我们也被告上了法庭,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人在本地住院约二个月基本上康复可以出院了,后来复查时有脑积水自己到上海华山医院动脑积水手术,可在手术中血管破裂就成植物人了,他们于2009年5月先上告了一部分医药费35万元,于9月交换了证据,本来想调解的,可一直没成功,于2010年1月25日已开过了第一次庭,估计这周要叛下来,(这次叛是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车主是谁的问题,因为这个车主是我公公的,可是2007年就以五万元的钱卖给了我们,付钱的方式是通过扣除业务费付的,公司的会计和出纳都做了书写记录,只是没有过户,又因为我公公有钱,有房产,对方盯住我公公不放,这次开庭估计也是判我公公的。二是35万医药费由保险公司先赔付)面对新的侵权法,我是不是要继续上诉,请问大家就是这个法律适用的时间会不会是以一审之日算还是在一审二审还没有结案前都可适用。本来在新的侵权法没有通过以前,我们想以90万和他们讲断,对方不肯,一定要125万,可是现在他们来主动调解,我都不知该怎么办,这新的侵权法到底对我们有没有利,谢谢啊,急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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