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10-01-28 15:07:04
问题描述: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XXX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XXX (以下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XX
一,租赁期限:暂定为1年,由2009年4月12号起至2010年4月11日止。
二,租金:第一年租金每月1600元,另乙方每月须交付在此租赁期间的其他费用(如卫生费,管理费,暂住费,水电费),乙方每月在5日前付清当前租金及其他费用给甲方,逾期10天缴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要交清所用的水电费后,保证金不退不还。
三,乙方租赁期间,必须保证甲方商铺的闸门,铝窗门,防盗网,水电表线路完好无损,有损坏须修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做好周边卫生清洁,商铺未经甲方同意,不能任意转让给他人。,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押金(保证金)人民币3200元,合同期满,甲方验收商铺完好无损后将押金退还。
六,租凭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有关规,不得作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甲方纯收租金。不承担任保支出费用。
甲方:XXX 乙方:XXX
2009年4月12日
经过:因乙方1个月没有交房租,后保证金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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