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费用归谁得?
更新时间:2010-01-27 20:51:12
问题描述:
我父亲于1986年与兴山县岩岭口村村委会签订了50亩荒山种植柑橘林合同,承包期限是15年,97年父亲病逝,由我经营,合同到期后我以继承人优先权又续签到2010年,期间2004年村建牲猪养殖小区需占地,经协商后承包期变更为2030年。
2009年9月我承包地被国家临时占用,国家按标准给于了征用土地补偿款,生产安置款和附着物补偿,但村里只给了我附着物补偿,不知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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