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0-01-25 15:52:33
问题描述:
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有效吗?
我是从事装潢设计,我们单位规定了合同必须签订十年,并且在合同的“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明确的写上了“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外,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内,任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须支付违约金给对方。每提前一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六千元整。”
并且我们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及休假”。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交纳辞职信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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