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有的儿子
更新时间:2010-01-24 21:31:25
问题描述:
我父母在十年前认了一个干儿子(我们姐妹两个),后来他结婚,我父母出钱买了他六叔的房,还为他装得修,操办了婚礼,当时也没过户(现在也没过户),就是写了一张协议,原文是:“***为义子购买***平房4间及院落为其结婚用,以后对二位老人有赡养义务,同时与亲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即日起生效。”证明人全是他的家人。现在他也没有对我父母尽赡养义务,我们姐妹两人也已经结婚,我父母也有意想解除关系,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说。我想问:是否可以要回房子?还有怎样才能断了关系?如果不断是不是我父母没了以后,财产要分他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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