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计算?
更新时间:2010-01-23 23:42:01
问题描述:
房子是我婚前购买,房本是我的名字,差不多首付一半房款,另一半为贷款。结婚后两人共同偿还贷款,两人收入差不多,但因我公司有近10万元的期权收入全部用于还贷,因此婚后我偿还的贷款远比对方要多。房子至今仍在还贷。现在打算离婚。目前房产已由当时的70多万元增值到130万元左右。请问对方是否享有增值部分的财产权。另外婚后我多偿还的贷款(10万元的期权)是否能作为我的个人还贷判归我所有?另,法院是否会在财产分割时,酌情对离婚时的经济较困难一方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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