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亲店铺的债务问题,身为学法的儿子,无能无力,希望各位大大帮忙,急急急!
更新时间:2010-01-23 02:06:25
问题描述:
去年我父亲在我们市和一家代理商进行进销货,但是因为当时双方的合作关系,在一笔压一笔的还款情况下,在今年的暑假前期,就产品质量未谈拢,我父亲将家里面所进货物退还给了代理商,但是因为前期拿货的时候在未付货款的情况下,我父亲欠了对方一万左右的钱,在将货物退还抵账过后,仍欠奔代大概5000元左右。但是在上次进货的途中,奔代的小舅子曾经受过我父亲的2000元货款,但是为写收据,当时无外人在场,现在对方不承认曾经受过我父亲这2000元的货款。并且现在因为不在和代理商合作了,因为在他那拿的电器售后保修出现了问题。暑假中,在代理商那拿的抽烟机出现了问题,对方推三纳斯,始终没有解决,最后是由我父亲请了另一家抽烟机经销商进行维修的,并且我现在手里面有部分用户在使用奔代的产品产生的各种毛病的用户自述书为证据。那么在出现了这些情况过后,我父亲能不能在欠奔代的这笔欠款里面扣留一部分资金下来,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如果对方在下次再遇见由他的产品出阿仙问题时不予以解决就扣除这笔钱,如果给解决,在一年质保期过后,归还这笔质保金,这样的想法行得通吗?扣除多少最佳?我应该从哪方面入手,依照什么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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