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转变为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10-01-22 22:31:24
问题描述:
某日晚,我方驾车在路口被一轿车追尾,当我们下车要求对方处理时,对方逃走,最后在交警大队查到对方牌照信息,第一次打电话过去,对方抵赖,第2次打电话过去时,对方承认撞了我们。来处理时,对方火气十分大,先骂了我们这边的一年轻人,反正宁波话骂的很难听,然后我们这的那个人上前和对方发生争执,期间我们这边的人踢了那人一下,不是很重。然后去派出所处理,双方协调了下然后回去,第2天对方打电话过来说在医院看病,说什么肚子被踢出问题,我方要求去医院看看他怎么样,对方不肯,找借口避开,最后说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完全没有给我们医院的什么证明。到后来又说自己的背部怎么受伤了。 现在要求我们去派出所处理,赔偿什么的。 请问律师,碰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如果对方要求医疗,误工赔偿,该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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