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没有附件的笔迹鉴定书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更新时间:2010-01-22 21:12:06
问题描述:
现在我遇到一件非常离谱且不可思议的事。本人孟水根是一位76岁的老人,2006年12月通过下城区法院委托杭州明皓鉴定所做笔迹鉴定,2007年1月5号承办法官叶胜华交给本人一份既不装订,也没有附件(检材、样本),且封面、公章和鉴定资格人的签字都是复印的这样一份所谓的鉴定书。我咨询一下,这样的笔迹鉴定书有法律效应吗?它能作为证据使用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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