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买了我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算不算违法?
更新时间:2010-01-21 16:51:18
问题描述:
我是山东农村的,我的宅基地七年前卖给我的邻居,我们没有和村委说,只是私下叫了本村三个人见证签的合同,没有过户,它现在什么也没有建设,而且他只有一个儿子,他儿子今年二十七、八岁,已婚,两个女儿都已出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他又买了我的宅基地,等于他有两套宅基地,《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们只是私下签了买卖合同,没有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
我们的情况就符合第(2)第(5)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请问;合同算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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