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迁户口占地补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21 21:00:1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有很急个问题向你求助,当事人性别男,年龄26岁,2004年户口迁移到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地区农业户口,2008年结婚,2009年有一子(当事人原为黑龙江省肇东市农业户口,但是其妻子和刚出生的小孩并没有给落户河北),当事人落户到河北后并没有分配地产也没有房产,现在其所落户地方土地被北京石化征用,北京石化对现有土地和房产进行相应赔偿,而且对于当地户口的居民每人每月有350元的经济补偿,此补偿一直执行到人死亡,我想咨询的问题就是:对于当事人这种是后迁移过去的户口的人员,是否可以享受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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