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
更新时间:2010-01-20 16:57:16
问题描述: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与卖方和中介三方签了个购房协议。协议约定房产过户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另外我还与中介方签了包办过户手续的协议,约定过户手续由中介包办,转户税费和中介费共9千元。到过户交税时,税务员说这房子是自建房,要多交1万多元的营业税。中介方反悔了,说他不可能贴钱。于是我就与卖方协商,营业税各人一半,当时卖方也同意了,并收下了我的5千元钱,写了一张代我交营业税的收条给我。交税时1万多元钱是由卖方交于中介的。中介办理一切手续的。
转户过户,卖方现在却拿着购房协议和税务部门开具的营业税发票起诉到法院,要求我依照购房协议支付他给我垫付的营业税5千元。我想找中介给我作证,证明当时卖方是同意给我支付一半营业税的。卖方却提出中介与我签有包办过户手续协议,是有利害关系的,让法官不要采信。
这种情况我会败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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