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出资,房证是女儿名字,如果离婚后,女儿老公有无权利分得房产?
更新时间:2010-01-20 16:00:09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如下:
2008年我家由于旧房拆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家中的一处旧房按平米数换得了一套90平米的回迁房,老房当初80年代是父母亲辛苦挣得的,父亲去世得早,母女相依着过日子。当时我还没有结婚,所以房子下来了就写了妈妈的名字。现在我已经成家了,但由于我先生家没房,所以只能和我以及我妈妈住在一起。其实妈妈心里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字,但她有个担心,毕竟我先竽是外人,我和先生也常有争执在教育孩子上,家庭收支上等等,但日子还凑和着过,所以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如果房过户到我的名上,并且妈妈不想去做什么公证之类的,如果万一哪天我和先生离婚了,我先生有权分得我的房产么?或是要共同生活多少年能算共同财产?我听说过,婚前财产的话,如果夫妇双方离婚,未出资的一方,或是做为{姑爷或儿媳}是无权分房产么? 请您帮我做个解释.
无限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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