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携带民事
更新时间:2010-01-18 15:39:03
问题描述:
刘某和苟某在一公司上班俩人关系密切,苟某和丈夫朱某经常吵架,朱某还经常打苟某.一次两人吵架后苟某离家出走,走时给刘某打了一个电话说她心情不好想去宝鸡转几天,如果朱来问就说不知道.苟当天就走了,走时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刘的.几天后朱拿着不知从哪里查来苟的通话记录来问刘苟去那呢,刘说不知道.又几天过去,苟没回来.朱找来七八个人下午快下班时从公司把刘架到一辆面包车上带到很偏僻的一个地方就开始打,打了一阵后就问苟跑那去了你快说,你们啥关系,刘说不知道,就这样边打边问刘也说不出苟到底去了那里.在此其间朱拿走刘身上的两个手机查看刘的通话记录,不让刘接任何电话,直到夜里十二点才带回城里.刘被打的面貌全飞,双腿不能站立,是被家人背回家的.医院诊断是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腓骨下端骨折,属十级伤残.由于刘某当时没钱在医院打了石膏挂了十多天针就回家休养了医院花2000多元.由于此事刘和妻子李一直要离婚.家人劝说李在家照顾刘,两人都请假.回家后刘还经常头痛,腿痛,又去骨科专家处治疗还花去2000多.刘是公司司机兼业务员,每月平均工资1800左右..非法拘禁.朱某应赔多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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