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诈骗了2万元原来的立案能否成立?是否应该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更新时间:2011-08-12 18:19:48
问题描述:
我家是 吉林舒兰吉舒街 我母亲的朋友 被人诈骗了2万元 同案的 原告 有30多人 总共 被 诈骗的数额 有100多万 犯罪嫌疑人张某(也是本地人) 伙同一个本地人李某 以给买段和 大集体 小集体的原矿上工人 办 退休为名 说门路广 可 花钱办退休 欺骗 这些为了养老 的原矿上的工人 嫌疑人在 骗人后 逃逸 这个同伙说他也是被骗的 所以提前到 公安机关报案 但是 这些当事人 称李某他为了赚钱和嫌疑人张某是一起的 而且 所有的当事人钱财都是交到了此人李某手中 再转给逃逸的嫌疑人张某的 现在这些当事人 一群老百姓去哪告都没人受理 说已经有人报案拉 已经立案为名拖延 但是经所有当事人指认 这个李某也有伙同诈骗的 嫌疑 我想问 现在可以申请将李某先拘留么? 原来的立案能否成立? 如果没人管 他们应该去哪告 ? 我个人觉得是否应该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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