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开除并扣发工资
更新时间:2010-01-16 17:04:11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我从事的是收银工作,在工作期间有A顾客来退货,所以我们收银就需要把A顾客退的做负,如果B顾客来买商品,就把B顾客所买的商品入系统,和A顾客所退的相抵消,把B顾客付的钱给A顾客,为了就是给A顾客退货,但是公司因为这样而开除我,在我的时候老收银员就这么做过,店里的销售也知道这么操作,公司现在的决定就是把我开除,并扣发09年12月份和2010年1月份的工资,我在这个单位还交有保险,请问单位这么做符合劳动法吗?我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