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对方未给,强制执行还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1-08-12 18:08:16
问题描述:
我的母亲搞民间借贷, 有个XX吧用别人的房照和别人假身份等证明文件就把6W元钱骗带到手了,后来事发刑事给判刑。在判决前的时候我们正在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调节判决如下:被告母亲分期把6W元还给我们。我们就不追究}这个时候,刑事判决XX 4年刑罚。被告母亲就不还钱了。法院也没通知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现在就是拖拖拖{当时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还在我们手上,现在过去两年了就是说什么不可意义。完就又从新审理。我想请问大律师 ,我们的案件就这样等么?如果不的话有什么好的建议么,我的母亲已经50多岁了天天在家以泪洗面悔不当初,我这个当儿子的真有杀光天下所以骗子的冲动。 {法院调解书相当于判决书一样有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公民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一年。 律师的解答}经过你已经知道。民事调节书虽然在我手上,但是在刑事判决以后法院说刑事在民事只前要已刑事为主。要借用我手上的调节书,我长个心眼没给,后来说调节作废。在这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还有用处么?法院能强制执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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