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购房按揭失败,能否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由开发商退还首付款?
更新时间:2010-01-14 20:43:4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目前在深圳工作,于09年底在老家陕西安康市市中心购买一套商品房。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共38万,合同注明以按揭方式购买,目前已按合同向开发商缴纳了13万首付。
因为我是异地户口,安康只有农行受理异地户口的买房按揭贷款,但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农行主管信贷的负责人意外去世,由于生前可能有账目牵扯到该房地产商,因此安康的农行中止了该房地产商楼盘的住房贷款业务。我现在想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所以特此就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您咨询:
1.购房合同注明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如果三十日内没有缴清全部购房款,则合同解除并由买方支付违约金(万分之六),但是并没有注明开发商退还首付款。那么,我在缴清了违约金之后,开发商是否应该退还我的首付款?
2.合同上还注明了,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的一万元定金不退,签订合同之后作为首付款的一部分。那么如果开发商要退还我的首付款,其中是否应包含这一万元?
3.由于这些事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我的心态发生变化,主观意愿上不再想买这个房子。如果后面贷款又可以办理,但是我以个人主观原因为由提出解约,那么首付款以及定金又是否能够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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