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认定书错了
更新时间:2010-01-12 19:49:00
问题描述:
我叫程*,我于2008年2月9号下午6点多,骑摩托车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喝了点酒,不慎摔倒,满脸是血,有个不认识的人路过,把我送回了家,我第二天去医院缝了几针,就在我缝合伤口的时候,县交警的人去了,说‘就找你呢,你撞了人(这个人叫张*)’,我当时也不知道是不是撞了人,后来听把我送回家的那个人说,我摔倒的地点和张*摔倒的地点,不是一个地方,有2公里之差,但县交警给我出了认定书,说我负全部责任,我就找了一些证据(接诊张*的120医生的证言和送我回家的那个人的证言),县交警自知不好收拾,就叫张*撤诉了(因为张*依据认定书去法院起诉我了),我现在怎么办?我想要求县交警撤销认定书,但他们不同意撤销,我就怕张西以后又去法院起诉我,只要张*以后不起诉我了,也就算了(因为想撤销认定书挺麻烦的,可能得去邢台市的交警部门,我是农民,也没有时间),请问,张*还有权利再起诉我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