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如经法律我犯法吗?
更新时间:2009-01-06 22:51:57
问题描述:
我是陇西人,2007年我偶然认识漳县人王某,他几次提出求我帮他爱人调动工作,同年底我耐不过情面【他初次见面说自己是漳县***局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帮忙,经打听需给办事人四万元,他同意。为显示诚意,他把钱拿到我家时,我给他打了收条并注明此钱用涂,如2008年6月办不成我负责退钱。2008年6月他提出不办了,我答应去找办事人给他要钱。种种原因未果,2008年10月我答应他无论结果如何这个钱我给他。今年经济情况太不好,我也很多账没收回,钱一直也没他但我一直认账并在努力。他经常打电话又闹又要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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