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了我能拿到我的钱吗?
更新时间:2010-01-14 11:44:15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2007年九月份订婚的,男方给了8800元娉礼,说是给我买新衣服的。我婆婆是开服装店的,她就让我到她们家打工,说是熟悉熟悉以后好开店铺,一月给我1200元.
到了2008年3月找到了合适的店,我们盘下来了20000元,我婆婆让我也入股,我说我没钱,她说用我一年的工资抵,我说工资都抵在店里我没钱花怎么办,她说店赚的钱可以拿点用的,给我40%的股份,到了7月28要交房租了,我们把赚的钱分了,我分了7000多元房租是21800元。她让我付一半的房租,我有自己去取钱共交10800元。到年底她就在没给我分红的钱了。我拿用了10000元,给我弟弟上学用的。年底算帐纯赚了20000元,但她没给我钱,就连我付的房租也还没给我。
到了2009年9月10日,我和我老公结婚了,婚房是婆婆按接的,房产证是婆婆和我老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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