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
更新时间:2010-01-10 09:17:44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农民,因夫妻感情不合离婚了。我和前夫是一个村子的,只是他在四组。离婚后我的户口现在在六组娘家,可现在四组由于责任田被征,(被征的也有我的责任田)。组上现在分多出来的一些钱,是以现有人口来分的,他们认为我现在已没有四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没有资格领取这部分钱。我想问一下,象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具备四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我是否该领取这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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