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自己的利益
更新时间:2010-01-10 13:39:11
问题描述:
您好 是这样的 我是2005年6月3号结婚的 由于当时土地占用 男方家就一个儿子 当时结婚就和男方家长一起住 当时有钱分 分下来的钱 都由男方家长处理 双方很快办了结婚手续 2006年8月 我们的儿子就出生了 儿子才出生不到一个月 男方就天天不回来 回来晚了 天天吵架 打闹 终于在儿子半岁 女方受不了经常性的打骂 精神和肢体都受到伤害 就这样离家出走了 曾经上过妇联 都没有用 现在三年过去了 男方提起上诉 要判离婚 请问他们没有通知我 我应该怎么办 我还能拿回儿子的抚养权吗 对女方我还有哪些要注意的 我能得到上面分配下来的款项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