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却不给予。厂方不但不给我妹发工资,还说看了毫无意义。
更新时间:2010-01-09 15:22:02
问题描述:
我们2009/6/22进厂时签了一份半年可辞工的入职申请表,后来签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合同。2009/12/7我们提交了书面辞呈,厂方不批,说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我们要求查看,厂方却不给予。12月份,我妹生病动手术要求请假,厂方不批。我们去劳动局申请辞职且批假。劳动局叫我们与厂方私下协定,厂方说我们的辞呈纸张不规范,要我们重写一份。厂方口头答应批假并不推迟我妹的工资并且给予我们合同。因此12月29日我们写了第二份辞呈。1月4号发工资时,厂方却没给我妹发,下班时我妹找厂方理论,厂方不但不给我妹发工资,老板娘还侮辱我妹的人格,并且也未给予我们合同,还说看了毫无意义。1月7日下午我们又去了劳动局,要求辞职。劳动局说我们12月29号写的辞呈不能离职,叫我们自己处理。我们去厂方时,厂方给我们看了一份假合同。1月8日我们要求申请仲裁,劳动局说我们坚持要走,厂方就给予我们80%的工资。我们同意了,劳动局叫我们去厂里办理手续,下午我们去厂里,厂方说7号至8号为旷工(旷工是要扣钱的),并且叫我们11日(周一)去劳动局办手续并一周后方可给予我们工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