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证结婚的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06 20:31:11
问题描述:
我经介绍认识苏州某男,相处了大约半年是准备今年元月2号结婚,同居并流产一次,但是结婚前大约是12月21号去领结婚证时无意看见男方户口本上的学历是中专和他以前告诉我的有差距,当时就没有领,经过一个夜晚的思考,第二天22号我和他按原定计划买了车,我花了5万他花了12万,车子开回家当晚我们又是有些争执,23号提出暂时不结婚,希望能磨合一段时间,通过协调大家同意把车转让给我,我把钱全额付清,31号我把车从他家开到手准备转让,他家说等4号上班后再说,4号去他家后,他们慌称接人把车藏了起来,还要索要因为我这次没有按时结婚他家的损失,包括他家预定菜肉烟酒的费用,说损失了3万,我承担1.5万,还说装修房子和买家具电器的费用就不算了(房子原本就是他家在乡下的楼房,所有的装修和买电器什么的都在他们那边,我根本就没参与过)还有他们预定的那些东西我也没看到,婚纱照预定好了就是因为我们相处产生矛盾后不断延迟,目前还没照过,定金已经交了.我没有收任何的财礼或者是首饰之类的贵重物品,请问我是否有权利要回我的5万,而且我是否需要承担他们说的费用呢,如果承担我需要承担哪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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