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0-01-07 14:55:37
问题描述:
您好!我弟原在物流公司的司机,于09年8月出车时发生了车祸而死亡,交警部门于10月18开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书内容是认定我弟是乘车人而免责,而我弟的同事负主责,而对方车辆负次责。我们由于不满物流公司帮我弟买的保险和社保基数低的问题,而向物流公司追讨,于是上星期物流公司写了一份‘工伤事故抚恤善后处理协议书’大概内容是以抚恤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工伤抚恤金,但要求我们不得再向物流公司提出任何要求和不再对我们承担任何责任。——问题:1.请问对于这份协议书我们可以签吗? 2.假如签了,是不是交通事故赔偿我们就得不到了呢? 3.我们是向物流公司还是对方车辆追讨交通事故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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