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一入会集资的惯例,请问这是否受法律保护?
更新时间:2009-01-05 13:28:12
问题描述:
村里有有一入会集资的惯例,是在多方都自愿的前提下,以一人为会头,剩下的人为会子,每个月为一期来进行集资。当有谁需要钱时,可以去买,然后在会头的会本(会本上标有本期是第几期,共买多少钱,卖主签名,买主签名等)上签下名字就可拿钱,那之后都为死会,那每个月就要入200元(死会为200元的情况下)。
现在经济不景气,刘某把钱买走之后就跑路了,其家人以不知情为理由拒绝再每个月入会,说这种入会是非法行为,派出所也不管。那陈某手上持有的刘某的签名单是否算是合同,陈某是否可以向派出所报案,是以什么罪名来报案,是否可向刘某的家人要钱?
其中陈某是会头,刘某是会子,是刘某把陈某的钱拿走后不再每期入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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