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旧村改造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07 20:46:28
问题描述:
2009年我村被荣成市批准为城中村旧村改造全村原有房屋186户经协议签订176户尚有几户未签拆迁合同。我们村原有住户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于1991年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给各户,我们村这次旧村改造是以91年发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所列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发证后出现的新情况而实地丈量,统一标准为,房屋【包括院内建造的厨房、平房、车库】层高2.2米以上为标准,旧房换新楼比例为1;1、院子按每平方米换取0.5平方米新楼。尚有几户因91年发放土地使用证时,已倒塌的房屋宅基地未计量在内,这部分倒塌的房屋有的是1970年前后有的是历史多年,但是有的91办证测量在土地证之内,测量在内的按实际数计算的,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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