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诉讼,女方以无法生育要求赔偿,是否何理?
更新时间:2009-12-31 14:19:14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均无第三者亦无过错,双方有一个未办领养手续的男孩(7岁)男方提出离婚诉讼,女方表示结婚后有病无法生育,要求不要该男孩赔,要求男方赔偿她十万元,男方不同意赔偿, 一审判不离。
问题:1、六个月后男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是否要赔钱给女方?
2、二审判离后,女方是否可以上诉?
3、二审判离,女方未上诉,男方一个月后结婚,女方是否可要求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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