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订金需不需要赔偿对方?
更新时间:2010-01-04 19:01:0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今年11月中下旬左右盘了一处店铺,当时交了5000块钱的订金,债权人写了张收据,写的是今受到我交付的订金5000元,下面有他的签名。双方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我周转资金不通,不打算再盘这处店铺了。这个订金该如何返还,是该如数返还给我还是做相应的损害赔偿呢?如果要赔赔多少算合适呢?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对方提出无理的要求或是要我全赔或多赔,我该怎么办呢?若诉诸法院,我会胜诉吗?谢谢
这是我前两天咨询的问题,律师都倾向于能如数偿还,不需赔偿,诉诸法院必能胜诉。可是我查的确是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现在是我(也就是付款方)先违约,真的不需要对对方损害赔偿吗?我与对方协商过了,对方有要全扣的意思。如果最终协商不成我起诉法院,要求全额返还,法院会支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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