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12-30 16:06:46
问题描述:
您好:
我02年结婚,小孩5岁,上中班,老公没给我一分钱,以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小孩的吃穿用都是我一人在负担,有时还动用我的工资请客,所以我没有积蓄。
从07年他跟别的女人打电话发短信(有清单),09年他常找借口不回家,我在外地上班,周未两天才回家,有时小孩挂水,发高热,他也不回来。为 此我们吵着要离婚,我将离婚协议收写邮件给他,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和债务,小孩归他,我也不贴费用,但在民政局办手续时,他拿了一过期身份证,所以手续没办成,他从此以后在外宣称他离婚了并与别的女人同居好几个月,在他们同居期间,他也是一会儿同意离婚,一会儿让我不要冲动要冷静。后来他和那女人的事情被我知道后,他就以我曾发了许多许多要求离婚的短信还有要求协议离婚的邮件为由起诉离婚,
因为他一是没有责任心的男人,今年很少回家,甚至女儿和他父母都生病 了,他也不肯回家,所以我不放心把女儿交给他,他做工程有债务也有未回笼的资金,现在他说如果我要女儿按法律程序走一个月贴我150-200,,我在城里,小孩过来上学要租房找人接送,那点钱根本就起不了作用。现在我该怎么办,才好更好的维护我的权益?
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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