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离婚,财产能保住吗
更新时间:2009-12-29 16:26:29
问题描述:
因为我公公在外欠了很多债,由于老公和我也受蒙骗,用新楼房(国有的)的房产抵押在银行贷款50万(骗我们先银行贷款50万,再卖掉老楼房的钱还银行贷款),现在自己人跑了,讨债的都来找我老公。现在银行贷款日期到了,老楼房不能卖掉(要我公公签字的),我们只能卖掉新楼房120万来还银行的贷款。剩余的70万,(如果知道我们卖房了,计债的又要向我老公来讨,可能从法律上来讲我老公是不用还这个债的,因为我老公跟我公公的户口是分开独立的,但我们想维护这笔钱来为我们夫妻自己以后的生活考虑,想了一个假离婚的办法看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写份协议:进行两夫妻财产分割1.先还清两人的债务10万;2.女儿归女方,男方给女方小孩的抚养费和其他55万;3.剩余5万归男方。再向法院提出离婚。这样离婚大都说钱归女方了,讨债的最多也只能分得我老公的那份钱,请问律师这样的离婚方法是不是对我们最有利,财产最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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