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广大的好心律师帮帮我
更新时间:2009-12-25 08:06:59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是一名出租司机,现在他的搭档说,我叔叔每次交车的时候油没加满,并说自己保存了这两年的发票,现在想向我叔叔讨这笔债,而他现在手上的证据,就是这两年的加油发票,据他所说,一共六千元,问我叔叔是私了还是公了,因我叔叔比较老实,不想多生事端,于是答应付这笔钱,但是需要提供发票,按照发票上的金额付,但是对方却说,发票不可以拿走 ,他就写张收据给我叔叔,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个人认为是相当的不合理,请各位律师帮帮忙啊???在此万分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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