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新劳动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补偿,有没有经济补偿?还是员工不续签
更新时间:2009-12-25 12:55:57
问题描述:
我07年3月8日开始在本公司工作,第二次合同签订是07年12月28日到2009年12月29日止,公司要求我再续签,但是我现在想终止不再和公司续签合同了,我看了新劳动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补偿,但是我想请问您这样的情况有没有经济补偿?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问题补充: 但我了解到的是,现在不管是公司不愿意续签还是员工不续签,反正是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都有经济补偿,补偿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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