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2010.2之后交退职申请资料。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解除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09-12-24 14:21:40
问题描述:
? 我父亲2008.2月非工伤(自己干活摔伤)现在就是植物人,最后一次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1987年5月参加的工作。
我第一个问题是:工作年限20年医疗期为24个月,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像他这种情况医疗期满的时间是2010年2月还是到2010年8月。
第二个问题:如果要给我父亲办理退职手续是2010.2月之前向公司交申请,还是2010.2之后交退职申请资料。在期满后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还是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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