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判决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1-01 10:38:50
问题描述:
2008年12月19日早上8点左右,我直行在云南玉溪市南北大街的机动车道上,此时,我余光感觉有张电动单车向我靠近,我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向左靠,电动单车还是驶入机动车道,并且轻擦于(因为我的车漆都完好无损)我车的右后门,由于驾驶电单车的司机是一位74岁的老人,他倒地后,由于没有带头盔,头部受外伤。
检查结果:经过CT扫描,头部无内伤;腰部二椎和耻骨有骨折。交警看过检查结果,认为老同志的伤不重,建议我们采取简易程序解决问题我们双边都同意了。
最后交警的判决是:我负全责。这一判决我不服,所以这天没有签字。后来经过考虑,由于我和伤者的女儿曾经是要好的同学和同事就违心地签字了。后来是他家恩将仇报,使我在经济和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损失和伤害,我才决定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一:请问电动单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问题二:请问当法律和地方规定发生冲突时,是以法律为准还是以地方规定为准?
问题三:请问这个判决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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