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问题
更新时间:2009-12-23 10:23:16
问题描述:
我家有一楼门市外加平房门市。二月租给李某 ,当时家里急用钱,把房子便宜租了。但合同上提出水电等出现事故一切由租房者承担。后来房子出现问题了,租房人来我家让修理并破口大骂且找他的朋友言语威胁。跟他理论,他还骂人。他还威胁我们说不修要砸店,我们不会有安宁的日子。我说:社会是有法制的,不允许你们胡来,你们要是再闹我就报警。他说:你爱哪告哪告,没用.....后来他们就走,但我还是报了警。
后来,租房人租了几个月,就把房子转租给其他人 。之前他没跟我们打过招呼说房子要转租,虽然合同上没写。但他的做法合法吗?
后来,那栋楼的电不知什么原因着火了。需每家要分担四五百快钱。转租的人来找我家要求付钱,我们说当时合同上定的水电出现事故是租房的负责 。他们说李某 ,死活不管。后来他们需要用电就在别人家扯得线,到月给人家点钱。后来人家有事,不能供用电了。这两家就要不干了,准备走人。我们那个房是自己烧火,他们要是不管,房子就得冻 。那的锅炉是李某 第一租房人安的 他说人家走他就把锅炉给撤走,还要砸房 ,你说有没有理。
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能帮帮我们,来保护应有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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