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军企业劳务纠纷
更新时间:2009-12-20 21:23:12
问题描述:
现在已经收到法院传票,马上要开庭。我公司员工1995年到2001年期间,我公司拖欠工资,但是我公司属于部队企业,实际并未登记注册,所签的劳务合同也非正式合同,员工为部队家属,所以工资、保险等一直发放,但后来公司按规定破产,员工都解除劳务合同,但每年发放最低生活补助,其实公司一直并未注销,名存实亡,员工均不在公司,并没有实际工作劳动。现在员工联合起诉请求如下:1、补偿1995至2001年工资,2、并提出赔偿50%的违约赔偿金3、50%补偿金。我公司现在应如何进行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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