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承租人变更时第二承租人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09-12-18 11:22:40
问题描述:
某业主将一处房产出租给商场A经营,其间商场A再将承租的房产划出一部份出租给某饭店经营,其两租赁合同截止日期相同(即到2013年)。08年10月商场A倒闭,但饭店继续在经营。同月业主将该房产全部出租给商场B,商场B同意并维持商场A与饭店的原租赁合同,与饭店重新签定了租赁合同,此合同只更改的出租方(由商场A更改为商场B),其它未变。09年4月,商场B倒闭,饭店仍按合同继续经营。业主代替商场B向饭店收租金,7个月后(其间饭店如期向业主缴租金),业主再将该房产出租给商场C,商场C不同意饭店与商场B的租赁合同,并强行拆毁饭店的招牌和门楼,要求饭店按其要求更改并增加租金,饭店多次向商场C和业主协商未果。商场C未经饭店同意强行拆毁饭店的招牌的门楼,且按其单方方案强行施工,破饭店的原有结构,使饭店无法经营。作该饭店的主人,多次报110也无法阻止商场C的行为,请问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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