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否有责任?如果有是属于哪种医疗问题
更新时间:2009-12-17 18:25:36
问题描述:
因我妻子于2009年2月10日开始怀孕,四个月左右去当地县妇幼保健所做了B超检查,检查之后医生告诉我妻子因为是黑白B超看不太清楚怀疑有可能是畸形,建议我们去别处做彩色B超,于是我妻子便去了当地平溪镇卫生所给医生说明了一切情况后就做了个彩色B吵,B超检查之后医生告诉我妻子说没什么一切正常,还告诉说7个月左右再去做个检查。于是我妻子便放心回家了,转眼7个月到了,我妻子又去了镇卫生所做了个彩色B超,医生还告诉我是正常的,接着到了8个月的时候去检查还是一样的结果,都说是正常的。到了2009年11月9日足月的情况下产下了一个男婴,但医生告诉我们说小孩属于畸形。医生告诉我说在贵州省都难以做此手术,于是便联系了重庆儿科医院,到医院做完全面检查后告诉说小孩还有心脏动脉导管未闭和鞘膜积液。所以我提问一下专家以下几个问题,1,这属于医疗事故吗?2如果属于医疗事故是否做鉴定?怎么鉴定?3,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那属于什么?4,镇卫生所是否有这个医疗水平看出腹裂和巨型脐膨出,如果有而没看出,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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