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长期合伙投资协议,谢谢
更新时间:2009-12-16 11:20:25
问题描述:
我和一个朋友打算合伙做生意。
我出钱作为资金,他没钱,但在其家乡有一些生意资源值得尝试。所以从情意上讲,我出钱相助,希望换来一个长期合作的保障。
开始合作的生意,资金可以全部由我来出,盈利也可对半分,我很有诚意和对方长久的合作下去,但是我肯定会有如下的顾虑:对方如果在积蓄了一定资金后,另外从事其他生意,而拒绝我的加入。所以我会希望,对方今后的所有的生意机会(或者是某个区域某个时间段),都可以优先找我来合作。当我,我知道,如果眼下的生意合作愉快,加之朋友情谊,以后他若有新生意机会,找我继续合作的可能性很大。只是,我希望能有一个书面协议的保障。
他如果不接受,或者无意今后与我长久合作,可以不签。但我自认诚恳勤奋,我出钱投资,并全力以赴去经营,就是想找到一个可以长期合作的人,尤其是对方在当地更能拥有生意机会的情况下,不希望对方今后有了更好的机会时,由于这几年已经攒够了钱,或是另有资金,就不再顾及今日合作的情面,而独自去做,令我现在的诚意之举失去意义。
是否双方可以签署这样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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