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违法
更新时间:2009-12-13 18:08:27
问题描述:
2007年我在哈尔滨市南棵绿荫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他五证不全,但是告诉我可以在银行贷款,我在他们制定的工商银行哈尔滨东直支行办理了贷款手续。我在2007年进户。因为他五证不全银行一直没有收利息。而2009年10月23日通知我们贷款住户能办贷款了,但是要想办贷款必须得交进户起至今2年得银行贷款利息,否则不让办理贷款,我现在想说我当时提交给银行得所有材料银行都认可,由于新一房地产公司手续不全导致银行不放贷款,而今天却要收我们房贷利息,所以我想咨询开发商这样是否违法。
我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上有这么一条“合同签订即日起,按银行利率开始计息。”就这一单独的句话。
就是这么写的 也没说是谁收。开发商就是利用这条收我们利息。他们当初也没告诉我是他们要按这条收利息。
我一直以为是银行收的,银行让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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