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关于小区公共绿地被改建成停车场,而侵害首层业主权益的问题,请赐教!
更新时间:2009-12-13 13:26:09
问题描述:
小区业委会为了缓解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将小区一块狭长(长x宽约为40米x4米左右)的绿地以及与绿地相连的通道拟改建成最多可以停8辆车的停车场,停车场出口也是自己开的,门口并未运行规划,车子出小区后先开上人行道在下马路。这样,会对居住二层(首层是单车房,不住人)的住户的生活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如废气、噪音等等,侵害了二层业主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不利于消防救援。因为二层业主反对,业委会暂时停工,但是准备组织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是否修建停车场。
请教,二层住户如何依据《物权法》争取自身权利。业委会搞的“全体业主投票”的方式合法吗?这个停车场的修建合法吗?
万分感谢您的回复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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