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到2块旧硬盘,再次发货还是2个旧的
更新时间:2008-12-29 12:06:47
问题描述:
我是莱阳市做电脑的,在烟台科技市场红锐公司订购2套电脑的散件。烟台跟莱阳相距100公里左右。货款是通过货运公司代收的。在组装机器的时候发现2个硬盘是旧货。打电话告知烟台红锐发来的硬盘是旧的时候,对方说因为袋子是密封的,没有看出来硬盘是旧的。说再发2个硬盘给我,货款还是通过货运代收。我当时特别嘱咐他们这次一定要把硬盘的包装袋打开检查一下再发给我,他们也答应了。期间几天下大雪,道路不通。后来货终于发来了。看到的2个硬盘的袋子也的确被打开了,拿出2个硬盘一看结果又是跟上次发的一样,又是旧货。打电话给红锐,他们老总说没想到这次他们发的又是跟上次一样的,是OEM的产品,但是不承认是旧货。发照片,网上视频他们都说看不清楚。我准备亲自带硬盘到烟台去,只要看到硬盘他们肯定就会承认是旧货了。我想咨询的是,这种以旧重新的欺诈行为,是不是适合消费者权益法的49条,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假如2个硬盘的货款是500元。那么他们除了退还货款外,还需要赔偿我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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