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章与公交车相碰,致公交车上一位老太太摔伤。
更新时间:2009-12-08 11:18:20
问题描述:
因电动车违章行驶,驶入机动车道,正好有公交车进站,公交车为了避让电动车,采取了紧急刹车,因紧急刹车而导致公交车上一位老太太被当场在公交车上摔伤。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认定电动车负主要责任,公交车负次要责任。老太太住院花费了6000元。就这种情况,电动车需要承担多大责任?公交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现在老太太看病的钱都是自已垫付的,公交车拒不出钱,他们让找电动车主,现在电动车的车主也联系不上,只有他的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如何能将6000元的医疗费给讨回来,请帮忙给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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