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符合交房条件,购房者如何拒收?其公告效力如何?
更新时间:2008-12-29 16:30:24
问题描述:
合同约定10月28日前交房,开发商10月27日发布收房公告,但收房时销售称不知收房之事,房屋未完工
12月21日发布收房公告,但交房时均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求缴纳房屋大修基金及其契税给开发商(无相关部门委托书)
购房者书面拒绝,并选出代表与开发商谈判,目前正在谈判之中
由于公告一月后未收房,视为已收
购房者应当如何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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