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份的准生证办理
更新时间:2009-12-05 13:22:38
问题描述:
男 河北沧州 城镇户口 女 山东兖州 农业户口
今年4月在男方登记结婚,户口未迁移。现在山东 济南 常住,但无济南常住户口。
欲办理一胎准生证,两地均不予办理。
1、河北 现行规定:《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试行办法》男城镇、女农业的在女方户籍地办理,时间在怀孕3个月内办理登记即可。河北方据此不予办理。
2、山东 现行规定:《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办法》在男、女方均可办理,时间在怀孕前。山东方以不属常住地,管理困难为由不予办理。
我想咨询以下:
1、准生证和结婚证领取地有关系吗?
2、像我这种跨省份的情况,应该依据那个规定,如何办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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